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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2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福建省省长 苏树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顺利完成,“三个12%”目标同步实现,“十二五”发展开局良好。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17500亿元,增长12.2%;财政总收入2596.12亿元,增长26.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501.16亿元,增长3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119亿元,增长27.1%;外贸进出口总额1432.9亿美元,增长31.7%,其中,出口928亿美元,增长29.9%;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10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7元,增长14.4%;农民人均纯收入8779元,增长18.2%;城镇登记失业率3.69%;人口自然增长率6.21%。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五大战役”推动重点领域突破

  着力构建“三维”项目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与央企的战略合作,成功举办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积极引进港澳台侨外大企业,全省对接央企、民企、外企项目1779个、总投资2.5万亿元。大项目好项目加快集聚,促进了“五大战役”的有效接续、强力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在建项目保质量、促投产,前期项目抓报批、促落地,形成梯次推进、滚动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年完成投资2589亿元、增长33.7%。新增长区域建设全面铺开。各区域规划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加快完善,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城市建设亮点纷呈。突出美化、绿化、净化,推进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一批城市新区、功能组团、商务营运中心建成投用。小城镇改革发展步伐加快。42个试点镇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宜居城市综合体建设稳步推进,示范带动效应逐步显现。民生工程成效显著。各级财政民生支出达1573.89亿元,省级财政在年初安排278.56亿元的基础上,又将超收的70%用于集中解决民生问题,一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加快建设,省委、省政府确定的49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兑现。

  (二)强农惠农富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坚持把“三农”作为重中之重,大力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农业生产实现增产增效。重点建设14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7大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增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2%,粮食产量稳定增长。造林合格面积701万亩,完成年计划的107.8%,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改善。抓住中央加快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实施一批水利重大骨干项目,完成20条中小河流治理,推进3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土地整理30.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7万亩。改造农村公路2890公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成效显著,农村信息化加快推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年解决201.3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新一轮造福工程覆盖范围扩大、补助标准提高。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登记发证率86.6%、到户率81.2%。金融服务“村村通”覆盖90%以上的建制村。扶贫开发力度加大。认真落实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启动第三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防灾救灾有力有效。全力防抗“南玛都”等台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灾后住房重建任务全面完成。

  (三)“三群”联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产业群加快壮大。突出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50家百亿企业、领军企业,拓展延伸14条产业链,推进38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的“6+6”措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5%,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6%。加强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做到“不拉闸、不限电”。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12条措施,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和占比均居全国前列,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保持稳定。强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启动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第九届“6·18”成功对接项目5188个,新增专利授权21857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第5位。推进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构筑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8%。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施200项节能重点工程项目,加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全国前列。

  港口群加快形成。着力构建以三大港口为枢纽,以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骨架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福州宁德港完成整合,湄洲湾港整合加快推进,全年新增港口吞吐能力1677万吨。加快构建“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和“三纵六横九环”铁路网,推进一批核电、火电、风电等能源项目,全年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00公里、电力装机容量345万千瓦。

  城市群加快建设。全面实施海西城市群发展规划,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加强城际快速交通系统建设,促进跨行政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厦漳泉签订同城化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18个重大项目启动建设。推动福州城区与周边县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四)先行先试推进改革开放

  平潭开放开发加速突破。《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实施,实行比当前经济特区更特殊、更优惠的全岛放开政策。平潭至台湾高速客运航线正式开通,海峡大桥复桥、环岛公路、闽江应急调水工程、协力科技产业园、冠捷科技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金井湾、岚城、幸福洋、澳前、坛南湾等组团建设全面展开,全年完成投资303.51亿元,综合实验区建设的强劲态势日益显现。

  闽台交流合作持续拓展。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扶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台商投资区、古雷石化园区等建设,促进闽台产业深度对接。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核心区建设全面启动,一批金融机构先期入驻。新增2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并出台优惠政策,农业利用台资保持全国首位。闽台海空直航运送旅客突破230万人次。第三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厦门居民赴台“个人游”和福建居民赴金马澎“个人游”顺利成行,闽台各领域互动交流更加深入。

  外经贸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创新扶持外贸发展的政策举措,新兴市场和自贸区市场出口规模首度超过发达国家市场,进出口、出口增幅居全国十大外贸省市首位。福州保税港区一期通过国家验收,晋江、龙岩“陆地港”投入试运行,口岸通关进一步提速。新批千万美元以上项目448个、增长9%,金融业合同利用外资增长5倍,“9·8”等重大经贸活动成果丰硕。福建省代表团成功访问港澳,闽港澳合作更加密切。多渠道加强与闽籍侨亲的联系,侨力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

  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国家支持厦门开展综合配套改革,先行试验重大改革措施。深化社会事业改革,十大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个确保”的年度任务基本完成。开展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试点,33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筹集资金210亿元。实施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健全民营企业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等服务体系。总结推广“晋江经验”,出台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29条意见,入选全国百强县数量居全国第5位。

  (五)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

  稳定物价措施有力。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建设,加大对生猪、蔬菜等重要农副产品生产的扶持力度,及时出台稳定食品价格的10项措施,扭转了物价过快上涨势头。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全省新增城镇就业62.25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7.4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91万人。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22%。革命“五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新农保实现制度全覆盖,全民医保基本建立。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5.27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社会事业稳步发展。重建中小学校舍403万平方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67.8万人,我省成为首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省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92所,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组建53个行业型职教集团,高校调增一级学科博士点48个、硕士点111个,每万人口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数居全国前列。完成全省乡镇卫生院和5076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增医疗机构床位7400张,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我省运动员在第七届城运会、第八届残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体育产业整体实力居全国前列。福州市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厦门市实现“三连冠”。

  社会管理创新持续推进。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深化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发展,所有设区市均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六)依法行政优化政府服务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及专项调研。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委员调研成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04件、省政协提案983件,办结率均为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0项,出台省政府规章4件。学习借鉴浙江、江苏等省市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认真落实“拉练式”工作检查成果,激发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广“厦航式”服务,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改进文风会风,治庸治懒治散,加强对企业和群众的走访服务。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削减47.7%,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提升工商服务7条措施,实施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10条意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审计和稽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加强。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为福建发展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为福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够大,经济增速放缓,发展后劲还显不足;出口环境趋紧,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重点项目、小微企业融资难,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转方式、调结构进展不平衡,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居民持续增收面临不少困难,改善群众生活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尤其是交通、消防等领域仍有隐患;一些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工作方式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有的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腐败现象。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

  二、扎实做好2012年工作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形势更为复杂严峻。世界经济下行风险明显加大,复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更加凸显。我国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经济平稳运行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中央支持福建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发展正处在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贺信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作为,有效应对,务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奋斗的总要求,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坚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增长与调结构并重、控物价与保民生并行、扩内需与增外贸并进、抓改革与促稳定并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外贸出口增长10%,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不低于100亿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减排任务。这些预期目标考虑了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体现了速度与质量的统一、富民与强省的统一。在工作组织上,我们要结合福建实际,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稳”的基础上更多地着眼于“进”,将全省生产总值及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分别增长12.3%作为奋斗目标,攻坚克难,奋力前行,努力实现好中求快、又好又快发展。

  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打好“五大战役”,保持跨越发展的强劲势头

  进一步拓展领域和内涵。把农林水利、“四绿”工程、城镇美化、造福工程、饮水安全、防灾减灾、旅游、文化等领域的项目纳入战役实施范围。重点项目建设战役要着力改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强化重大项目带动效应,完成投资276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30个,新开工项目120个;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要突出培育重点产业集群,增强区域集聚效应,完成投资3800亿元以上,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400个、新开工600个;城市建设战役要重点抓好规划编制实施,加快综合交通、宜居综合体、市容市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300亿元,实施项目2000个;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要明晰发展定位,落实强镇扩权,发挥示范效应,完成投资950亿元,实施项目1700个;民生工程战役要结合实施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集中投入316.2亿元,抓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5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全面推进“三维”项目。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宁可少一点也要实一点”,注重项目的科技含量、节能环保、产能规模、税收贡献,优选好项目。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创造落地条件,确保签约项目逐个落实到位。加大项目对接力度,密切与央企的战略合作,支持央企建设产业基地和园区,办好福建省珠三角民企项目对接洽谈会,进一步引进大型港澳台侨外企业,实现引进世界500强的新突破。

  有效强化战役保障。深化政银企合作,落实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保持贷款增速、存贷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支持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票据,拓宽融资渠道。集约节约用地,坚持遵循规划、有序释放、依法运作、注重效益,盘活存量土地,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推行模块化施工、标准化管理,做到质量、安全、投资、环保和廉政建设同步推进,打造阳光工程、安全工程、优质工程。

  (二)抓龙头、铸链条,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促进制造业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要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传统优势产能,扩大高端先进产能,促进总量壮大、结构优化。强化品牌战略,实施百亿集团、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冶金、汽车、石化等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突出产业配套、链条延伸、集聚发展,加快建设重点产业集群、千亿产业基地,合理布局石化、钢铁等重大项目,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在新型显示、LED、稀土及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太阳能光伏及新型动力电池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快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应用,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先导性产业。推进“百项千亿”重点技改项目,加快“两化”深度融合,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形成传统产业新的竞争优势。积极帮扶中小企业,深入实施我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协调用工、开拓市场,做好煤电油运调度。

  推动服务业提速提质。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出台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细则,加快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抓好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省级配套改革,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二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业要抓好产业集聚区域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建设,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加快成为新的主导产业。金融业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吸引各类金融机构来闽设点展业,扩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范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发展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强民间借贷的引导,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快成为新的支柱产业。三是大力发展旅游、商贸、餐饮、文娱、健身、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旅游业要突出“海峡旅游”品牌,整合重点景区和线路,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成为新的主导产业。抓好中央商务区、金融街、商业街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壮大总部经济和城市服务经济。

  着力发展海洋经济。抓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建设,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加快重要港湾资源整合和港口群发展,优化功能布局,有偿、有度、有序利用岸线、近岸海域和后方陆域资源。提升海洋渔业、船舶修造、海洋运输等海洋优势产业,培育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涉海现代服务业。实施“碧海银滩”工程,加强海洋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推动形成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强化创新驱动和人才支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强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引导,扶持发展创业投资,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完善产学研合作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鼓励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拓展项目成果交易常年对接机制,加快建设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来闽设立研发机构、转化研发成果。集中力量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区域创新项目,突破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完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和产业人才高地建设政策,创新定期服务、短期服务、异地服务等人才使用模式。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完善技术、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实现人才在重点发展领域的集聚。

  有效扩大消费和稳定物价。一是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帮扶等增收渠道,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二是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提升一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商贸中心和便利店,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三是促进消费升级,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兴消费业态,支持发展消费信贷。四是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坚决打击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五是努力稳定市场物价,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搞好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支持蔬菜、猪肉直供超市、社区、学校和企业,完善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

  (三)夯实“三农”基础,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扶持粮食生产,实施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统筹抓好粮食产、购、储、加、销,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大力发展精细农业、设施农业、高效生态农业和安全农业,增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提高农业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一批高优农业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和交易平台,提高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鼓励科技人员到基层开展服务,促进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发挥农村“六大员”作用,大力培育新型农民。

  全面加强现代水利建设。制定出台大水网规划,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发挥省级水利投融资平台作用。开工建设一批水利重大骨干项目,加快平潭、古雷等重要区域引调水工程和北水南调跨区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集中力量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着力在农田水利、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加快改变城乡环境面貌。集中力量实施“点”、“线”、“面”攻坚计划,重点抓好城乡社区整治和建设、公路和铁路沿线绿化美化、自行车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小流域治理等试点工作。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开展以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富有田园风光特色的美好家园。

  培育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体。加快建设“大城关”、“大县城”,创造企业和项目运营的有利条件,打造特色化、品牌化的优势产业,壮大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户籍改革、区划调整、“三旧”改造等政策,着力建设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旺镇和历史文化名镇。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深化山海协作,大力扶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集聚区、偏远山区、贫困地区、海岛、水库库区等加快发展。

  高标准推进城市群建设。一是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以超前的眼光和先进的理念提升规划水平,抓好城市、景观和建筑设计,彰显特色和品位。严格实施监管,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推进城市老城保护和新区建设“双轮驱动”。老城区注重保护历史风貌,完善提升城市功能;新城区注重拉开城市框架,抓好组团建设。加快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市政公用设施,落实公交优先,着力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改进城市管理和服务。三是加快大都市区建设。推进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实施交通通信、公共服务、要素市场、产业协作等领域的一批重大项目。支持福州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发展,建设马尾新城,构建福州大都市区,促进福莆宁连片发展。深化城市联盟,增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能力。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一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开展紧缺工种、订单定岗培训,重点帮扶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着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二是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将2010年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3000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140万贫困人口列为扶贫开发帮扶到户的对象,抓好贫困户自立增收工程、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和整村推进帮扶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强城乡困难家庭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待遇。

  促进社会保障人人享有。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参保。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推行互助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好质量和进度,完善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和办法,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解决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学前儿童“入园难”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双高普九”进程。实施校车安全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继续建设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实施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和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三项计划。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实训基地建设,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抓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紧缺人才培养。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扶持发展老年教育、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促进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实施医改“十二五”规划,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扩大医疗资源,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500张,加强县级医院、精神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强化妇幼、儿科、康复、重症等薄弱专科。实现每个建制村均有一所达标卫生室,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的培训和配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抓好厦门及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行预约诊疗、优质护理等便民措施,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设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发展老年体育,发挥老体协作用。做好城运会筹备工作,积极备战奥运会。

  (五)加快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创闽台交流合作新局面

  全面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创新通关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口岸先行开放,增强特殊政策的放大效应。探索“五个共同”的具体形式,促进形成平潭与台湾岛内各县市互动合作新格局。发挥“促进平潭开放开发顾问团”作用,积极引进台湾战略投资者,推动台湾人士、机构和企业参与平潭开发建设和管理。抓好交通市政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引进高新技术、旅游和海洋产业项目,推进重大组团开发。推动设立平潭银行和产业基金,加快引进台湾金融机构。推进平潭“人才特区”建设,筹建平潭海洋大学,实施“四个一千”人才工程。建立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扁平、运作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营商、就业和生活环境。

  密切对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深入实施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取更多闽台合作项目列入后续协议。推进台商投资区等各类台湾产业园区建设,发挥闽台产业搭桥机制作用,促进信息、石化、机械、汽车、冷链物流等产业深度对接。推进厦门、福州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海峡股权交易所运作,推动设立闽台合资的海峡证券公司。发挥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合办福建农民创业园。办好第四届海峡论坛,落实闽台乡镇对接计划,推动扩大赴台“个人游”实施范围。深化祖地文化、民俗文化交流,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科技、教育、人才等各领域合作。

  (六)进一步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厦门综合配套改革,在建设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方面率先试验。支持莆田市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建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快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明确主业定位,推进整合重组,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的战略合作,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做优。落实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落户政策,实行居住证制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加大基层和部门统计工作力度。加强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和依法征税。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稳妥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财政支出,完善省对下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力度。

  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坚决依法清理、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落实民营企业在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营造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开发闽商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行业协会和各地闽商会的作用,大力吸引闽商回归。实施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工程,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管理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一是保持外贸增长势头。继续实施鼓励外贸发展的政策,扩大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覆盖范围,做好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发挥重点商品出口基地效应,支持出口知名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提高服务贸易比重,大力发展转口贸易,深度拓展自贸区等国际市场。鼓励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原油、煤炭等大宗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把福建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更多地推向海外市场。二是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充分利用招商网络和客商资源,加强与国际投资咨询促进机构和行业商协会合作,积极承接国际高端制造、节能环保产业转移。按照层次适当、规模适度、市场运作、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升“9·8”投洽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实效,扎实做好赴东南亚招商工作,办好跨国公司推介会及福建行活动。加快各类园区的整合、拓展和提升,促进重大项目向园区集聚。三是密切闽港澳侨合作。推进闽港金融、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深化闽澳在旅游、教育以及开拓葡语国家和欧盟市场等方面合作。发挥福建华侨华人众多、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商会和社团的联系,吸引更多侨商来闽投资兴业,促进更多华侨华人专才来闽服务。四是提升与长三角、珠三角及周边区域的合作水平,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宁夏、甘肃、三峡库区等工作。

  (七)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严格节能减排奖惩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注重源头控制,加强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切实抓好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大力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和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深入实施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循环经济改造,加强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研发及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加大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力度。认真实施《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突出抓好“六江两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园区和重污染行业污染防治,加强从流域到河口、近岸海域的环保协同监管,严防水体污染。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狠抓城市内河、噪音、饮食业油烟等治理,加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机制。

  加大以绿化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力度。严格生态功能区划管理,抓好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海湾等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主要江河水源地、水库库区和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严格河道、海域采砂监管,治理“青山挂白”。推广长汀经验,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抓好“四绿”工程,造林绿化300万亩,改善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效益和景观效果。

  (八)努力建设文化强省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学习宣传詹红荔等先进典型,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推进文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八大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成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和广电网络整合工作。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立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传播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快培养引进一批名家大师,在武夷山、三坊七巷、鼓浪屿、平潭等地择址建设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和名家工作室,打造一批精品力作和文化品牌。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健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快县级数字影院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和科普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开发,积极发展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新的支柱性产业。发展十大文化产业,深入实施“五大文化产业工程”重大项目,抓好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发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扶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进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消费。

  (九)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大对守信行为鼓励保护和对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体系,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做好和谐征迁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逐步推行社会管理“网格化”。提高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水平。依法有序开展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改善流动人口服务,加强特殊人群的帮扶和管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和灾害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普及安全文化,注重本质安全,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形成促进和谐的合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加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全方位支持部队建设,深化“双拥”共建。

  三、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人民政府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解放思想激发创造力。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努力破除自满自足、畏难怕事、因循守旧的思想障碍,真正用科学先进的理念、先行先试的胆识、行之有效的办法推动工作。敞开胸怀、营造环境,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努力吸引更多大企业落户福建、支撑发展。不拘一格、广纳群贤,既求所有、更求所用,努力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转变职能提升服务力。强化“环境是对外开放第一竞争力”的理念,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加强效能建设,治庸治懒治散,严格问责问效,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把更多精力和资源集中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完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抓好落实强化执行力。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落实到位。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实际问题的会;少讲话、讲短话,讲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话;少发文、发短文,发简明扼要管用的文。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积极争取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忧解难。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不搞短期行为,不做表面文章,致力于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

  依法行政彰显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和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高度重视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严格行政执法,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福建正站在更高起点上向新的征程迈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人民,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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