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_连心网

首页 >  统计公报 >  县级统计公报 > 正文
平度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2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总目标,强力突破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经济运行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状况进一步改善。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04.4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3.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9.05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353.45亿元,增长14.5%,第三产业增加值261.97亿元,增长19%。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3.5:50.8:35.7调整为12.6:50.2:37.2。

     二、农业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25万亩,较上年增长1.1%;粮食总产量164.1万吨,增长3.9%,其中:小麦总产74万吨,增长2.9%。花生种植面积42.9万亩,较上年下降0.5%,总产量14.5万吨,较上年增长0.9%。水果产量35.6万吨,增长4.8%。

    表1  2012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增长

    产品名称            产量(万吨)   比上年增长(%)

    粮食总产量            164.1          3.9

      其中:小麦          74             2.9

        玉米          89.7           4.8

    花生                  14.5           0.9

    蔬菜(不含果用瓜)      233.9          -2

    水果                  35.6           4.8

     

    表2  2012年主要畜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产量(万吨)

    肉类总产量                      19.8

    其中:猪肉                    8.3

       禽肉                   11.2

    牛、羊奶                        2.7

    禽蛋                            3.9

    全市造林总面积35820亩。森林覆盖率31.83%,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全市水产品总产量11005吨。

    2012年末,全市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12.8万千瓦,增长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28.29千公顷。

    三、工业与建筑业

    工业。全市完成现价工业总产值1542.5亿元,增长19.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1373.6亿元,增长23.0%;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11.5亿元,增长19.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1345.5亿元,增长20.7%;实现工业利税154.1亿元,增长15.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129.1亿元,增长16.8%;实现工业利润99.0亿元,增长14.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84.0亿元,增长14.5%。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01亿元,可比价增长15.7%。

    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如下:

    船用柴油机     124台

    发电量      4055万千瓦小时

    黄金         4742.6千克

    饲料         42万吨

    石墨         29.8万吨

    轮胎         1020.6万条

    水泥         40.9万吨

    啤酒         30.05万千升

    城区板块、平南板块、平西板块共集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2家,完成产值737.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3.7%,增长23.6%。

    机械配件、食品加工、家电电子和特色化工四大特色产业集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34家,完成产值920.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7.0%,增长26.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14.8亿元,增长25.8%;实现利税84.5亿元,增长19.5%。

    建筑业。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4.69亿元,可比增长12.87 %。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固定资产投资。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7.9亿元,比上年增长22.8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4.96亿元,第二产投资356.2亿元,第三产业投资66.74亿元。分城乡看:城镇投资完成312.3亿元,增长29.7%;农村投资完成投资115.6亿元,增长5.9%。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607个,计划总投资562.4亿元,增长22%。其中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47个,比上年增加了19个,累计完成投资64.9亿元,增长40%,占投资总量的15.2%,已全部纳入“青岛市亿元以上新开工投资项目统计监测平台”。

    房地产业。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3亿,同比增长9%。商品房屋销售套数为5386套,销售面积为52.5万平方米。

    五、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业

    道路交通建设。全市境内公路里程达到494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97.778公里,国道82.05公里,省道415.574公里,县道362公里,乡道531公里,村道3357公里。公路沥青路面公路里程达到1585公里;水泥路面公路里程达到2075公里。现有沈海(同三)、荣潍(潍莱)、荣乌(威乌)、青新、新潍五条高速公路纵横东西南北。交通条件的进一步优化,为全市经济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公路运输工具拥有量继续增多,公共交通运营能力不断提高。年末市区公共交通线路达到31条,共有运营车辆291辆;全市各类线路班车453辆;客运出租车营运车辆134辆。

    邮电通讯业加速发展。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9388.2万元,增长12.8%,电信业务总量23114万元,增长8.81%。订销报纸12.9万份,增长8.6%。年末全市固定电话用户达到23.4万户,其中城市用户5.98万户,农村用户17.42万户。全市移动电话用户数发展到98.88万户。

    旅游。立足于“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农业观光”三大特色,全年共接待海外游客7.7万人次,增长37.5%;接待国内游客660万人次,增长230%;实现旅游收入51.6亿元,增长244%。年末A级旅游景区达到3处,星级住宿餐饮酒店4家。

    六、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2.6亿元,增长16.3%。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34.1亿元,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82.9亿元,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5.6亿元。

    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汽车零售额8.4亿元,增长26.3%;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5.3亿元,增长38.3%;金银珠宝类零售额0.99亿元,增长29.4%;服装、鞋帽、纺织品类零售额2.2亿元,增长11.2%;化妆品类零售额0.26亿元,增长40.5%。

    七、对外经济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全年共批准利用外资项目84个,合同外资额5127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0012万美元,实现外管局到帐外资36247万美元,分别增长-23%、55.5%、49.8%和43.4%。项目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引进过千万美元外资项目21个,平均投资额3576万美元。全年共引进内资项目477个,实际利用内资168.3亿元,增长66.1%。项目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引进过亿元内资项目37个,平均投资额5.6亿元。

    外贸出口稳定增长。与世界16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直接的经济贸易关系,出口产品达到15个大类,1660余种,自营进出口企业达到436家。全年共实现进出口总值182338万美元, 增长11.9%;其中出口总值为133624万美元,增长7.0%。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机电产品为全市第一大类出口产品,实现出口总值35547万美元,占出口总量的27.6%。

    八、财政和金融

    财政。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6.37亿元,增长29.8%,地方财政支出53.88亿元,增长26.6%。全市完成税收收入33.04亿元,增长20.4%。全市实现民营经济税收入24.5亿元,增长48.1%,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完成税收9.7亿元,增长8.3%。

    金融。金融存款余额366.96亿元,较年初增长16.26%;其中储蓄存款余额279.49亿元,较年初增加49.11亿元,增长21.32%。金融贷款余额174.52亿元,较年初增长16.02%。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事业获新进展。全市鉴定科技成果6项,其中1项国际先进,2项达国内领先,3项达到国内先进。取得青岛市科技进步三等奖5项。申报并被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青岛市创新型企业6家,青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成立青岛市级石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年专利申请量1437件,授权专利274项。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共有学校216所,教职工达12688人,在校生15.3938万人。其中,高中5所,在校生2.22万人,增加780人;初中44所,在校生4.47万人,减少0.21万人;小学166所,在校生7.86万人,减少0.19万人;职业学校1所,在校生0.8438万人,增加894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达100%。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全市共有各类文化机构45处,其中影剧院21处,文化馆1处,科技文化中心14处,博物馆1处,图书馆(含乡镇图书室)16处。推出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群众文化活动580余次,其中大型文化活动260余次,各类艺术团体演出840余场次,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全市在地市级以上发表、参展、参演作品300余件。青岛、平度两级投资1230余万元,新改扩建615个标准化的村文化活动室,全市标准化村文化活动室达到1785个。

    卫生事业。31个镇(街道、开发区)的村级卫生室开展了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建立了防保站,全市有114.911万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100%,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市共有医疗机构1339处,其中公立医院、卫生院31处(含妇保院),民营医院11处,厂企学校卫生室40处,个体诊所85处,村级一体化卫生所1164处。各类医疗机构拥有医疗床位4101张,卫生技术人员3944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人员1334人,占33.82%。

    体育事业。全市开展了20次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向青岛市以上体育部门输送体育后备人才44名。培养出17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先后获得“青岛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青岛市先进体育社团”、“青岛市国民体质检测”、“青岛市体育产业调查先进单位”、“青岛市体育彩票销售突出贡献”荣誉称号。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乡建设。在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的基础上,完成专业规划22项、旧村改造等详细规划38项,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生态商务区建设由蓝图变为现实,圣达商务中心主体工程封顶,核心区基础设施配套同步完善。人民路、泉州路等道路绿化、亮化,广州路、徐州路等道路整修改造全面竣工。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市区新增绿化面积21.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1.52%。新改建泉州路、广州路、福州路、铜牛(职教中心)等21处景观绿化工程。规划豪德财富商贸物流城项目、芝戈庄新村、瑞平中心项目等详细规划38项。全市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1项工程获“青岛杯”奖,2项工程被评为青岛市优质结构工程。

    小城镇建设。对25个小城镇的总体规划着手修编、编制了42个社区规划。全年完成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2亿元,新增建筑面积41.46万平方米,建成区面积增加6.57平方公里,小城镇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52%,青岛市重点镇达到100%。南村、新河、蓼兰被列为全国重点镇,同和被列为青岛市卫星镇,南村镇姜家埠、白沙河街道尚河头、大泽山镇尹家村被评为青岛市小康示范村。

    环境保护。2012年度大气环境质量中PM10年平均值达到0.051毫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年平均值达到0.021毫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氮年平均值达到0.011毫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大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57天,占97.5%。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认证点位)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53.4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66.5分贝。工业企业废水、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

    城市平均每天供水量5.2万吨,增长8.3%。城市全年实际用水量1443万吨,增长4%,其中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别为616万吨和712万吨。

    十二、人口、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人口。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为1377850人。全年新出生人口14287人,出生率为10.37‰,比上年提高1.9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2306人,死亡率为8.93‰,比上年提高0.5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4‰。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37%,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为79.83%。全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数为13.73万人,统筹人数净增1.2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12.02万人,建立了大额医疗互补制度,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6.8万人,工伤保险人数为9.05万人,生育保险人数为6.8万人。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为3.2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68.37万人,领取养老金居民人数为22.90万人。全市参加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20元,增长12.53%;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6240元,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593元,增长13.1%;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581元,增长13.4%。全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207元,增长15.8%;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851元,增长17%。

     

    注:1.公报中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全市生产总值为初步测算数。

    2. 公报中的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 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起点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为计划总投资额500万元。

    4、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职工工资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包括在工资总额内。

    全市单位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私营经济等单位。

    城镇非私营单位,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

更多关于 平度市统计公报 的新闻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更多 推荐新闻
推荐图片新闻
推荐文章
最近更新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