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统计局
易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1年6月14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以及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1665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为177110人。7个乡镇的人口分布为:
乡镇名称人口数(人)
龙泉镇 72752
六街镇 25452
铜厂乡 21609
浦贝乡 16568
绿汁镇 16410
小街乡 12668
十街乡 11651
二、人口增长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6958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529人,增长4.44%。平均每年增加75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44%。
三、家庭户人数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48558户,家庭户人口为1603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3人减少了0.03人。
四、性别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2755人,占总人口的52.37%;女性人口为84355人,占总人口的47.6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6上升为109.96。
五、年龄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9908人,占总人口的16.89%;15—59岁的人口为124629人,占总人口的70.37%;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2573人,占总人口的12.74%,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6182人,占总人口的9.1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8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0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4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396人,占69.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4714人,占30.89%。其中,彝族人口为47821人,占总人口的27.00%;哈尼族人口为3384人,占总人口的1.91%;回族人口为1271人,占总人口的0.72%;苗族人口为1157人,占总人口的0.6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4964人,增长4.2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565人,增长4.90%。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020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325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5798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68973人。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699人上升为5761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076人上升为1313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5775人上升为3274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4648人下降为38944人。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为690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976人,文盲率由8.77%下降为3.90%,下降了4.87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县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7029人,占总人口的32.2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0081人,占总人口的67.8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4179人,乡村人口增加了3350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3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