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潭市统计局
2011年6月9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市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和全市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湘潭市通过近1.2万普查工作人员的努力,圆满完成了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274855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67206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6483人,增长2.86%。年平均增长率为0.28%。全市户籍人口为2888294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813237户,家庭户人口为249531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0人减少0.2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01252人,占50.98%;女性人口为1347300人,占49.0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92下降为104.00。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94517人,占14.35%;15-64岁人口为2049345人,占74.56%;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4690人,占11.0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0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7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167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9845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7217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058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660人上升为11703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3548人上升为1813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8303人上升为3900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98571人下降为23970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1600人,同200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9895人,文盲率[5]由 2.91%下降为1.15%,下降1.7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 |
人口数(人) |
比重(%) |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 |
2000年 |
2010年 | |||
全市合计 |
2748552 |
100.00 |
100.00 |
549.00 |
雨湖区 |
501348 |
18.25 |
13.58 |
2352.31 |
岳塘区 |
457955 |
16.66 |
12.91 |
2244.88 |
湘潭县 |
915997 |
33.23 |
39.72 |
386.19 |
湘乡市 |
787216 |
28.64 |
30.22 |
391.65 |
韶山市 |
86036 |
3.13 |
3.57 |
414.63 |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总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