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_连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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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大理州统计局
大理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23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州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两万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州总人口为345.6万人。12个县、市的人口分布为:

    县  市  人口数(万人)
    大理市  65.2
    漾濞县  10.2
    祥云县  45.6
    宾川县  34.9
    弥渡县  31.3
    南涧县  21.2
    巍山县  30.4
    永平县  17.5
    云龙县  20.0
    洱源县  26.8
    剑川县  17.0
    鹤庆县  25.5

    二、人口增长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29.7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5.9万人,增长4.82%。平均每年增加近1.6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47%。

    三、家庭户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91.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31.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2人减少了0.21人。

    四、性别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175.2万人,占总人口的50.69%;女性为170.4万人,占总人口的49.31%。总人口性别比102.82 (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9下降1.47。

    五、年龄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7.2万人,占总人口的19.44%;15-59岁的人口为237.1万人,占总人口的68.61%;60岁及以上人口为41.3万人,占总人口的11.95%,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8.5万人,占总人口的8.2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2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1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9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75.2万人,占总人口的50.6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70.4万人,占总人口的49.31%。其中:白族111.2万人,占32.18%;彝族45.0万人,占13.02%;回族7.2万人,占2.08%;傈僳族3.4万人,占0.98%;苗族1.2万人,占0.35%;纳西族0.5万人,占0.14%;傣族0.4万人,占0.12%;阿昌族0.3万人,占0.09%;壮族0.2万人,占0.06%;藏族0.1万人,占0.03%;布依族0.1万人,占0.03%;拉祜族0.1万人,占0.0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9.2万人,增长5.5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6.7万人,增长4.09%。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6.2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30.3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2.0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45.8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543人上升为467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6149人上升为876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5988人上升为3241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6630人下降为42173人。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1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5万人,文盲率由7.16%下降为4.08%,下降了3.08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12.1万人,占总人口的32.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3.5万人,占总人口的67.5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9.7万人,乡村人口减少33.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51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各地区的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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