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_连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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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文山州统计局
文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1年5月17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州委、州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州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二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州总人口为3517941人。

    二、人口增长

    全州8个县(市)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26855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249388人,增长7.6%。平均每年增加24938.8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4%。

    三、家庭户人口

    全州8个县(市)共有家庭户815165户,家庭户人口为340271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1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6人减少0.09人。

    四、性别构成

    全州8个县(市)的人口中,男性为1838541人,占总人口的52.26%,女性为1679400人,占总人口的47.7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16下降为109.48。

    五、年龄构成

    全州8个县(市) 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845800人,占总人口的24.04%;15-64岁的人口为2420793人,占总人口的68.8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51348人,占总人口的7.1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7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8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州8个县(市) 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501852人,占总人口的42.6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16089人,占总人口的57.31%。其中,壮族人口为1027270人,占总人口的29.20%;苗族人口为481239人,占总人口的13.68%;彝族人口为351318人,占总人口的9.98%;瑶族人口为87709人,占总人口的2.49%;回族人口为24774人,占总人口的0.70%;傣族人口为15776人,占总人口的0.45%;布依族人口为7257人,占总人口的0.21%;蒙古族人口为5655人,占总人口的0.16%;白族人口为9130人,占总人口的0.26%;仡佬族人口为1787人,占总人口的0.05%;其他民族人口为4174,占总人口的0.1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29535人,增长了9.4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19853人,增长了6.3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8个县(市) 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1365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0278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87495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75556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703人上升为3231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213人上升为576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6583人上升为2487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1551人下降为49903人。

    全州8个县(市) 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100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2558人,文盲率由11.73%下降为5.43%,下降6.3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州8个县(市) 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89757人,占总人口的28.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32511人,占总人口的71.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492789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39074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12.9个百分点。

    九、分地区常住人口

    2010年文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常住人口县(市)分布如下:

地    区
常住人口数(人)
2000-2010年
平均增长率(%)
文山州
3517941
0.74
文山市
481504
1.15
砚山县
463264
0.57
西畴县
255286
0.78
麻栗坡县
277960
0.37
马关县
367507
0.49
丘北县
477441
0.96
广南县
787449
0.76
富宁县
407530
0.63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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