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统计局
红河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1年5月17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近三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和奋力拼搏,高质量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快速汇总及数据处理等各项任务,取得了人口普查的重大成果,现将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总人口及分布
全州总人口450.1万人。13个县市人口分布如下:(单位:万人)
蒙自 |
41.72 |
泸西 |
40.07 |
个旧 |
45.98 |
元阳 |
39.68 |
开远 |
32.27 |
红河 |
29.65 |
屏边 |
15.40 |
金平 |
35.62 |
建水 |
53.15 |
绿春 |
22.22 |
石屏 |
29.91 |
河口 |
10.46 |
弥勒 |
53.97 |
|
二、 人口增长变化
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13.05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7.05万人,增长8.97%,平均每年增加3.7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86%。
三、家庭户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116.8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31.1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6人减少了0.07人。
四、性别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男性为234.13万人,占总人口的52.02%;女性为215.96万人,占总人口的47.9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09下降为108.42。
五、年龄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6.66万人,占总人口的21.48%;15-59岁人口为304.78万人,占总人口的67.71 %;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 48.65万人,占总人口的10.8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3.36万人,占总人口的7.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3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9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92.86万人,占总人口的42.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7.23万人,占总人口的57.2%。其中,哈尼族人口为78.97万人,占总人口的17.5%;彝族人口为104.33万人,占总人口的23.2%;壮族人口为11.12万人,占总人口的2.5%;傣族人口为10.62万人,占总人口的2.4%;苗族人口为32.61万人,占总人口的7.3%;回族人口为7.48万人,占总人口的1.7%;瑶族人口为9.28万人,占总人口的2.1%;拉祜族人口为1.14万人,占总人口的0.2%;其余少数民族1.68万人,占总人口的0.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9.84万人,增长了5.3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7.21万人,增长了11.8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指大专以上)程度的18.06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33.96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4.01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205.2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432人上升为4013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280人上升为754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0040人上升为2533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3049人上升为45603人。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为31.47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3.50万人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2.03万人,文盲率由15.37%下降为6.99%,下降了8.38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州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1.13万人,占总人口的35.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88.97万人,占总人口的64.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55.51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18.47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2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