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统计局
2011年5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月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539102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67108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19942人,增长15.41%,年平均增长率为1.44%。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135690户,家庭户人口为506396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4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3人减少0.1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06324人,占50.20%;女性人口为2684704人,占49.80%。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75下降为100.81。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01387人,占22.29%;15-64岁人口为3811124人,占70.69%;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8517人,占7.0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8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8.4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4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2446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8319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03111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82809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216人上升为416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9634人上升为1452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8426人上升为3767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3365人下降为33910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4460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224人,文盲率[5]由3.50%下降为2.68%,下降0.8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第二号)
汕头市统计局
2011年5月19日
现将汕头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区县常住人口[2]数据公布如下: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3](%) | |
(人) |
2000年 |
2010年 | |
汕头市 |
5391028 |
100 |
100 |
龙湖区 |
536102 |
8.44 |
9.94 |
金平区 |
810606 |
16.07 |
15.04 |
濠江区 |
267597 |
5.65 |
4.96 |
潮阳区 |
1626641 |
29.81 |
30.17 |
潮南区 |
1290922 |
23.08 |
23.95 |
澄海区 |
798896 |
15.44 |
14.82 |
南澳县 |
60264 |
1.51 |
1.12 |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指各区县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均按现在行政区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