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扬州市统计局
2011年5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45976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672684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12924 人,减少4.56%,年平均增长率为-0.47%。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家庭户[4]1402969户,家庭户人口为42066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人减少0.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96520人,占49.25%;女性人口为2263240人,占50.75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9.11 下降为97.05 。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27042人,占11.82 %;15-64岁人口为3377471人,占75.73%;65岁及以上人口为555247人,占12.4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8 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533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9758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5306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8761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835 人上升为9537 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761人上升为1564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193 人上升为37066 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163 人下降为28872 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2113 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72543 人,文盲率[5]由7.59 %下降为4.08 %,下降3.51 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
人口数
(人) |
比 重[6]
(%) |
人口密度[7]
(人/平方公里) |
全市合计 |
4459760 |
100 |
672 |
广陵区 |
340977 |
7.65 |
4372 |
邗江区 |
576873 |
12.93 |
821 |
维扬区 |
281016 |
6.30 |
2532 |
市开发区 |
193433 |
4.34 |
1433 |
宝应县 |
752074 |
16.86 |
515 |
仪征市 |
563945 |
12.65 |
658 |
高邮市 |
744662 |
16.70 |
380 |
江都市 |
1006780 |
22.57 |
757 |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全市及各县(市、区)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7] 计算使用的面积来源于《2010年扬州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