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_连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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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沧州市统计局
2011年5月24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市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713405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71439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19661 人,增长6.25%。年平均增长率为0.61%。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056649户,家庭户人口为692467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8人减少0.2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647200人,51.12%;女性人口为3486853人,占48.8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71上升为104.60。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78628人,占17.92%;15-64岁人口为 5265381人,占73.81% ;65岁及以上人口为590044人,占8.2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5524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 727095 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26546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90993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949人上升为5032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973人上升为 1019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7943人上升为4577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6550人下降为26772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356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87987人,文盲率[5]由7.32%下降为2.85%,下降4.47个百分点。

    六、分县市常住人口

名称
总人口
比重(%)
 
 
2000年
2010年
沧州市
7134053
100.00
100.00
新华区
207225
2.52
2.90
运河区
308453
4.03
4.32
沧县
669019
9.57
9.38
青县
402137
5.76
5.64
东光县
356501
5.18
5.00
海兴县
201538
2.98
2.83
盐山县
436811
6.07
6.12
肃宁县
334639
4.90
4.69
南皮县
366231
5.09
5.13
吴桥县
282410
4.20
3.96
献县
579830
8.16
8.13
孟村县
202571
2.73
2.84
泊头市
584308
8.30
8.19
任丘市
822454
11.58
11.53
黄骅市
443526
5.96
6.22
河间市
810305
11.41
11.36
渤海新区
104980
1.32
1.47
其中:南大港产业园区
42280
0.55
0.59
         中捷产业园区
40435
0.63
0.57
开发区
21115
0.24
0.29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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