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_连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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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固原市统计局
固原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24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自治区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122815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87738人相比,十年共减少59582人,下降   4.63%。年平均下降0.47%。

  二、人口自然变动

  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市出生人口21937人,出生率为17.68‰;死亡人口7297人,死亡率为5.88‰,自然增加14640人,自然增长率[4]为11.80‰。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316898户,家庭户人口为118684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50人减少0.75人。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19331人,占50.43%;女性人口为608825人,占49.5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3下降为101.73。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29351人,占26.82%;15-64岁人口为816083人,占66.45%;65岁及以上人口为82722人,占6.7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5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82558人,占55.58%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45598人,占44.42%,其中回族人口为545072人,占44.3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    54576人,下降7.40%;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5006人,下降0.91%,其中回族人口减少4786人,下降0.87%。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966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0569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0119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867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448人上升为485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6478人上升为860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16234人上升为2452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7734人上升为39631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413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5670人,文盲率[6]由18.62%下降为11.74%,下降6.88个百分点。

  八、人口地区分布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7](%) 自然增长率(‰) 人口密度[8](人/平方公里)

  固原市  1228156  100    11.80   91

  原州区   411854  33.53  12.22  117

  西吉县   354321  28.85  15.27   89

  隆德县   160754  13.09   5.60  127

  泾源县   101026    8.23  12.21  70

  彭阳县   200201  16.30   9.68   62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自然增长率是指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

  [5]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全市合计常住人口的比重。

  [7] 比重为各县(区)的人口占全市合计的比重。

  [8] 计算人口密度使用的面积来源于《2010年宁夏统计年鉴》,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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