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_连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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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烟台市统计局
(2011年5月9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体市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696.82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63.57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3.25万人,增长5.01%,年平均增长0.49%。

  二、 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245.6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642.4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2人减少了0.20人。

  三、 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52.25万人,占50.55%;女性人口为344.57万人,占49.45%。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99上升为102.23。

  四、 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6.47万人,占10.97%,15—64岁的人口为540.53万人,占77.5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79.82万人,占11.4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3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3.8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50个百分点。

  五、 各种文化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9.19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35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9.27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0.29万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84人上升为9929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002人上升为1784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605人上升为4294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164人下降为2156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58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53万人,文盲率由6.35%下降为2.95%,下降3.40个百分点。

  六、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

  烟台市 696.82万人
  芝罘区 83.02 
  福山区 28.77 
  牟平区 46.76
  莱山区 28.51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31.28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43
  龙口市 68.83
  莱阳市 87.86
  莱州市 88.39
  蓬莱市 45.11
  招远市 56.62
  栖霞市 58.97
  海阳市 63.87
  长岛县  4.40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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