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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济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济南市统计局

济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普查工作者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920243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的811251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89919人,增长13.44%,年平均增长率为1.27%。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3084766户,集体户230288户,家庭户人口为8283070人,集体户人口为91936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3人减少0.2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612797人,占50.13%;女性人口为4589635人,占49.87%。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04下降到100.50。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512643人,占16.44%;15—59岁人口为5852677人,占63.60%;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37112人,占19.9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94977人,占14.0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8630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49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6033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1358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8052人上升为2593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645人下降为1581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778人下降为2890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0669人下降为18621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10.10年提高至10.97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3033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7091人,文盲率[6]由3.79%下降为2.50%,下降1.29个百分点。

  六、城乡[7]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760007人,占73.4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42425人,占26.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698280人,乡村人口减少60836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07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8]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329733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10]为1462538人,流动人口为1834800人。

  八、地区分布

  16个区县(功能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区县有2个,分别是历城区、章丘区;在7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4个,分别是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和莱芜区;在50万人至7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3个,分别是槐荫区、长清区和商河县;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区县(功能区)有3个,分别是济阳区、平阴县和济南高新区;少于30万人的区县(功能区)有4个,分别是钢城区、莱芜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和南部山区。

全市及各区县(功能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数 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
全  市 9202432 100.00
历下区 819139 8.90
市中区 903714 9.82
槐荫区 675048 7.34
天桥区 718024 7.80
历城区 1112022 12.08
长清区 595549 6.47
章丘区 1075784 11.69
济阳区 401826 4.37
莱芜区 816009 8.87
钢城区 286966 3.12
平阴县 323072 3.51
商河县 527311 5.73
济南高新区 424047 4.61
莱芜高新区 153623 1.67
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 166031 1.80
南部山区 204267 2.2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包含原莱芜市数据。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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