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_连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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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重庆市人口情况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根据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3205415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846170人相比,增加3207989人,增长11.12%,年平均增长率为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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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2040234户,集体户587434户,家庭户人口为29477069人,集体户人口为257709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5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9883369人,占93.2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170790人,占6.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974308人,增长11.0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33681人,增长12.0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38个区县(自治县)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8个区县(自治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38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常住人口

  全市各区县中,常住人口超过150万人的区县有3个,在100万人至15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9个,在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18个,少于50万人的区县有8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区县合计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25.33%。

  分区域看,主城都市区[3]常住人口为21122370人,占65.90%,其中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为10343462人,占32.27%,主城新区常住人口为10778908人,占33.63%;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4]常住人口为8064628人,占25.16%;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5]常住人口为2867161人,占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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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38个区县中,有24个区县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区县依次为:渝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巴南区,分别增加846083、477332、442402、438069、260164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主城都市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增加4.73个百分点,其中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增加6.42个百分点,主城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减少1.69个百分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减少3.84个百分点;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减少0.8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主城都市区”包括“中心城区”和“主城新区”,“中心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即主城九区;“主城新区”包括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

  [4]“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包括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5]“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包括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6]指全市各区县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38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常住人口为16202133人,占50.55%;女性常住人口为15852026人,占49.45%。总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21,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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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各区县中,总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区县有8个,在100至103之间的区县有13个,在103至105之间的区县有9个,在105以上的区县有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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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38个区县(自治县)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8个区县(自治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38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5098363人,占15.91%;15-59岁人口为19945356人,占62.22%;60岁及以上人口为7010440人,占2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473605人,占17.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1.0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3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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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各区县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区县有8个,在60%-65%之间的区县有9个,在60%以下的区县有21个。

  32个区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14%,其中,2个区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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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38个区县(自治县)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8个区县(自治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5460215人,16-59岁人口为19583504人。

 

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38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94021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1468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80288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8217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478人增加为1541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223人增加为1595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441人减少为3058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653人减少为298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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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5年增加至9.80年。

  全市各区县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区县有10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区县有9个,在9年以下的区县有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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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2116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94028人,文盲率[4]由4.21%减少为1.63%,减少2.5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38个区县(自治县)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8个区县(自治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38个区县(自治县)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38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264028人,占69.4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790131人,占30.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968225人,乡村人口减少3760236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6.4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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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流动人口[4]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309643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8285047人,流动人口为4811388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2193575人,市内流动人口为261781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38个区县(自治县)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8个区县(自治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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